枣阳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枣阳市经济开发区西园社区城管办副主任盘阳成违规收受他人礼品问题。2021年8月,盘阳成利用职务影响接受他人请托,以疏通关系为由收受他人香烟。2021年12月,盘阳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枣阳市太平镇胡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海明,原党支部委员陈治运2人“精致走账”报销村级招待费问题。2013年,胡庄村违反村级“零招待”规定违规村级招待,刘海明、陈治运以虚列绿化带管护费方式将招待费在村财务账上报销。2021年12月,刘海明、陈治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枣阳市平林镇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姚旗,党支部委员、副校长李关运、纪检委员朱国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21年1月至6月,经姚旗提议并决定,李关运、朱国强参与,平林镇初级中学虚列支出套取学生生活费为教师滥发补贴、奖金,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3月,姚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关运、朱国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枣阳市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顺江违规发放奖金问题。2017年3月至2018年11月,经李顺江审批同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超范围发放文明单位创建奖、超范围发放公车改革补贴。2022年2月,李顺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