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通报7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醉驾问题典型案例
1.枣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陈国富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8月10日晚,陈国富饮酒后驾驶小轿车行驶至大北街与赵家巷交叉路口时,发生交通事故,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2021年6月24日,枣阳市人民法院以陈国富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21年9月,陈国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枣阳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工作人员杜军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12月12日晚,杜军饮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人民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市第七中学门前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2021年4月8日,枣阳市人民法院以杜军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2021年9月,杜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解除劳动合同。
3.枣阳市熊河水库灌区管理处工作人员付兵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4月6日下午,付兵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枣耿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梁集大桥南侧路段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2021年7月20日,枣阳市人民法院以付兵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2021年12月,付兵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4.枣阳市南城中心学校教师孟凡文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7月14日晚,孟凡文饮酒后无证驾驶小型轿车,沿沿河东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浕水大桥路段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2021年11月23日,枣阳市人民法院以孟凡文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2021年12月,孟凡文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5.枣阳市环城街道办事处玉皇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高文锋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7月12日晚,高文锋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书院街由东向西行驶至东园桥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2021年9月1日,枣阳市人民法院以高文锋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2021年11月,高文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免去村委会主任职务。
6.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雷涛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2月1日下午,雷涛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中兴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市政府综合办公楼门前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2021年8月26日,枣阳市人民法院以雷涛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2021年12月,雷涛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7.枣阳市太平粮食收储公司职工候文兵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2月26日晚,候文兵饮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沿335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环城周庄村二组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2021年7月1日,枣阳市人民法院以候文兵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2021年12月5日,候文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