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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12-17 18:32:21 |  来源:襄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  点击量:

1.枣阳市刘升镇谢湾村原党支部委员杜波违规公款招待问题。2017年3月至4月,杜波在任职期间,违规公款招待,经原党支部书记侯某某(已另案处理)同意后,虚开发票在村里报销入账。2021年5月,杜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枣阳市太平镇大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光林,党支部副书记刘其家,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曹恒其违规吃喝问题。2012年至2020年,曹恒其、陈光林、刘其家3人违反村级“零招待”规定,多次组织、参加村级招待,虚列维修道路项目资金报销入账。陈光林、刘其家还存在截留挪用村民水淹地补贴款和维修机井款问题。2021年8月,陈光林、刘其家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曹恒其因无党内职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枣阳市新市镇鸿雁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隗志斌,党支部委员、农经站长江华违规吃喝问题。2019年9月至2020年9月期间,隗志斌、江华违反村级“零招待”规定,将抵账酒用于村务接待,且用公款支付招待费。2021年7月,隗志斌、江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枣阳市南城卫生院党支部副书记王翔,南城卫生院医保办负责人周万奎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0年8月31日晚,南城办事处惠湾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黄某某为了取得关照,宴请王翔。王翔邀请周万奎一同前往,共同接受了黄某某吃请,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8月,王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周万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5.枣阳市水利排灌总站站长王树献超范围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至2019年12月,经王树献同意,市水利排灌总站违规为聘用人员发放改革性补贴、缴纳住房公积金。王树献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8月,王树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枣阳市北城办事处南园小学党支部委员、副校长周明艳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21年9月,周明艳作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顶风违纪,违规操办其子“升学宴”,违规收受本校和其他学校教职工礼金。该校党支部纪检委员周玲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同事违规操办“升学宴”及公共场所“带彩”娱乐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且违规参加“升学宴”并送礼。2021年9月,周明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南园小学党支部委员、副校长职务;周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纪检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