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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通报9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06-16 09:45:01 |  来源:襄阳纪检监察网  |  点击量:
       1.枣阳市杨垱镇店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裴延成挪用公款问题。2016年2月,裴延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村级公务运转名义向镇经管站借款后不入村账,挪作个人使用,且超期未还。2021年3月,裴延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枣阳市王城镇石堰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沈学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2010年8月,沈学忠在任职期间,违反财经纪律,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办拨付给石堰村的饮水安全工程补助款未入村“三资”管理账户,并将其中部分款项挪用为村民修路,剩余款项据为己有。2021年4月,沈学忠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枣阳市琚湾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翟艾锋,会计关国成挪用职工养老金问题。2010年至2016年,翟艾锋、关国成违规挪用单位职工养老保险金个人上交部分用于单位支出,引起集体上访矛盾,造成不良影响。翟艾锋负主要领导责任,关国成负直接责任。2021年4 月,翟艾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畜牧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职务;关国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枣阳市刘升镇姜湾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李长付优亲厚友问题。2014年至2017年,李长付违反廉洁纪律,优亲厚友,违规将本人承包到期的苹果地给其亲属耕种,且未按时交纳承包费,致使村集体经济受损。2021年4月,李长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枣阳市北城办事处北园社区党委委员陈浩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陈浩在分管北园社区财务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其经办的征地拆迁餐费未纳入社区“三资”管理账户,而是直接坐支用于其他支出。2021年4月,陈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枣阳市刘升镇龚陈村支部副书记、农经站长陈文林工作失职问题。2007年,陈文林在负责统计上报本村申报粮食补贴面积时,不认履行职责,违规为他人多申报粮补面积,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2月,陈文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枣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何章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等问题。2016年3月至2019年12月,何章锋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注册公司从事营利性活动;在负责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工作期间,滥用职权,不履行公路超限运输联合治理职责,违规放行超限车辆,造成网络舆情。2021年4月,何章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枣阳市实验中学教师梁传平违规补课问题。2019年秋季和2020年暑期,梁传平先后两次在东园小区某培训机构组织学生补课并收取补课费,侵害学生利益,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4月,梁传平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9.枣阳市国投公司土地储备经营部负责人沈华强工作失职问题。2018年至2019年,沈华强在任市城投公司土地储备经营部主任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在工程发包中审核把关不严,将工程发包给无建筑资质公司,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2月,沈华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