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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通报6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04-16 15:29:20 |  来源:襄阳纪检监察网  |  点击量:

1.枣阳市南城办事处王家湾社区党委副书记时红运工作失职问题。2017年11月至12月,时红运在负责王家湾社区沙河治理征地拆迁补偿款支付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造成王某勇违规领取超出沙河征用补偿范围、本属其承包期内自负盈亏的费用;还将王某奎的沙河承包地列为家庭承包地补偿标准进行赔偿,致使其多领取补偿款,造成集体资产流失。2021年1月,时红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枣阳市吴店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党总支书记吴建修,党总支副书记、副局长黄艳丽,工作人员唐开云等三人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2年至2015年,吴店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负责皇村村原党支部书记田某某上报的13户农户危房改造项目审批工作中,吴建修明知其上报的部分农户已建新房居住不符合申报条件,仍然违规安排工作人员将不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危改指标并违规审批;黄艳丽、唐开云未按规定对上报农户的危房进行现场勘察,且弄虚作假填写相关资料。吴建修、黄艳丽、唐开云三人失职失责,导致田某某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自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21年1月,吴建修受到政务记过处分(2017年已被开除党籍),黄艳丽、唐开云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枣阳市原城乡规划局村镇规划管理科科长马慎群滥用职权问题。2012年10月至2014年8月,马慎群在任职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未严格按要求检验御湖公司提供的申报资料原件,也未到国土部门进行核实,在不能确定其申报的建设用地准确位置及是否符合规划的情况下,擅自给该公司核发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致使该公司取得许可证后在兴隆镇白土社区建设“御湖春晓农村社区”,导致大量耕地遭到重度破坏,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20年4月,司法机关判处马慎群犯滥用职权罪。2021年2月,马慎群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由科员降为办事员。

4.枣阳市七方镇财政所党支部委员、副主任高光武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0年至2013年,高光武在任七方镇闫岗村财政包村专管员期间,在该村粮食补贴统计审核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未认真把关,也未实际查看相关资料,就签字确认上报,致使他人套取粮食补贴款,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月,高光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负责人张道胜履职不力问题。2018 年5月至2020年8月,张道胜作为枣阳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综合组组长,在“三调”工作中落实上级指示、批示精神不力,未制定本级实施方案、未按上级要求开展工作、未按要求对调查成果组织全面有效检查、对上级指出的问题未整改到位,导致上级部门督察时发现大量疑问图斑和调查不实情况。2021年2月,张道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枣阳市车河管理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邹顺超、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原科长张国庆二人不认真履职问题。2009年11月,退伍军人黄某某为多领补助,将伪造有支气管病的退伍军人登记表复印件交给时任车河管理区民政办负责人邹顺超,邹顺超在审核过程中,未严格按要求对黄某某申请资料予以审核即签字盖章上报市民政局。时任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科长张国庆在黄某某提交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情送检表》中诊断结论、专家意见均为空白的情况下,违规审核通过黄某某的申请资料。邹顺超、张国庆二人不认真不负责,致使黄某某骗取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3月,邹顺超、张国庆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