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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通报9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04-06 14:24:19 |  来源:襄阳纪检监察网  |  点击量:

1.枣阳市南城办事处一级主任科员,“汉十”高铁征迁建设南城分指挥部副指挥长、办公室副主任李诚,办事员李开成,南城办事处李桥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魏强,农经站长王玉明等四人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9年3月,李诚在担任“汉十”高铁征迁建设南城分指挥部副指挥长、办公室副主任期间,为解决办公经费,利用职务之便,授意魏强、王玉明多列工程预算、虚开工程款发票,套取财政资金,交由李开成代管不入账,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9月,李诚、李开成、魏强、王玉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枣阳市七方镇崔岗村原党支部书记赵如群,党支部委员、农经站长洪付兴二人套取惠农补贴资金问题。2013年至2020年,赵如群、洪付兴任职期间,违反财经纪律,将全村机动地登记在实际承包农户名下,以实际承包农户名义申报国家惠农补贴资金20余万元,其中返还给实际承包农户“好处费”4万余元,剩余资金以土地承包费名义入村集体账户,用于村级日常开支。2020年12月,赵如群、洪付兴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枣阳市市政工程公司原党支部委员、副经理李保伦“吃空饷”问题。2012年7月至2020年11月,李保伦违反廉洁纪律,在市政工程公司机构改革离岗退养期间仍全额领取工资;在离岗退养政策取消后,以身体有病为由长时间不上班,继续内退并持续领取全额工资,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2月,李保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党支部委员、副主任郝战斌违规承揽工程问题。2011年6月,新华北路市政配套工程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枣阳市宜源建筑有限公司中标。郝战斌在借调至市建设局工作期间,以向宜源公司支付管理费的方式获得该项目的承包权,并从中获利。另查明,郝战斌在承揽工程期间,还在原单位全额领取工资。2020年12月,郝战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枣阳市宜源建筑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杨少波违规转包该工程项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枣阳市大阜山林场原党支部书记、场长郭成贵违规收受礼金、违规领取抚恤金等问题。2014年10月,郭成贵在女儿结婚时收取林场职工礼金;2015年底,郭成贵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隐瞒其父亲已死亡事实,骗取人社局发放的退休金据为己有;违反殡葬管理规定,在其父母死亡后没有火化而是土葬的情况下,仍然审核发放和领取安葬费及抚恤金。上述情况,均由郭成贵签批同意,林场会计刘敏具体办理。2021年1月,郭成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枣阳市环城国土所党支部委员张军违规收受他人钱款问题。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张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承诺为他人划地建房,先后三次收受他人钱款。另查明张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2017年3月饮酒驾车并受到行政处罚。2021年1月,张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枣阳市熊集镇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分局工作人员陶金祖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2020年11月,陶金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美丽乡村建设契机,在工作日时间私自到外省购买村标石,倒卖给他人并从中获利,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月,陶金祖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8.枣阳市融媒体中心干部金丹违规建房问题。2014年5月,金丹在未向有关部门申请,未办理相关建房手续的情况下,以其母亲名义在吴店镇白水村一组违规建设住房,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月,金丹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其非法占地的行为已受到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其所建住房由相关部门移交吴店镇政府依法处理。

9.枣阳市七方镇闫岗村党支部副书记段世明套取国家粮补款问题。2012年,段世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其妻子名义虚报土地面积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用于自己个人开支。2021年1月,段世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