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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通报8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03-17 08:37:06 |  来源:枣阳市纪委监委 |  点击量:
       1.枣阳市七方粮食收储公司党支部无职党员余海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9月21日,余海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襄阳市清河二桥行驶至襄阳市樊城区春园路左岸春天路段时,被襄阳市樊城区公安分局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余海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020年9月11日,枣阳市人民法院以余海犯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判处执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2021年2月,余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枣阳市仁河寨水库管理处工作人员李秀峰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5月4日晚,李秀峰酒后驾驶小型越野客车,沿枣阳市建设路由西向东行驶至101公寓门前路段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李秀峰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020年6月23日,枣阳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秀峰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2021年2月,李秀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枣阳市南城办事处砖瓦社区居委会无职党员孙晓虎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2月20日晚,孙晓虎酒后驾驶小型越野车,沿枣阳市建设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建设路与新华路交叉口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孙晓虎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2020年4月23日,枣阳市人民法院以孙晓虎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20年6月,孙晓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枣阳市南城办事处惠岗村二组无职党员惠述满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3月18日晚,惠述满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枣阳市书院街由西向东行驶至书院街东园桥头路段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惠述满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0年6月11日,枣阳市人民法院以惠述满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2020年8月,惠述满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枣阳市平林镇老街二组无职党员江修鹏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18年12月12日晚,江修鹏酒后驾驶小型轿车,由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行驶至60厂桥头路段时,被十堰市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江修鹏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19年11月19日,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江修鹏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罚金六千元。2020年1月7日,江修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枣阳市七方镇王岗村无职党员刘清元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7月31日晚,刘清元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枣阳市襄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襄阳路与新华路交叉口路段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刘清元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0年10月23日,枣阳市人民法院以刘清元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2021年1月,刘清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7.枣阳市琚湾镇徐畈村六组无职党员李国强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10月25日晚,李国强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襄阳市襄州区车城南路行至襄州区交通路路段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李国强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0年12月23日,枣阳市人民法院以李国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2021年2月,李国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8.枣阳市七方镇官庄村六组无职党员刘勇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8月10日晚,刘勇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襄阳市襄州区云湾路9公里处被襄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刘勇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20年8月11日,刘勇受到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2021年1月,刘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