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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0-12-23 10:33:01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1.枣阳市兴隆镇草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洪军、兴隆镇一级主任科员张念斌违规吃喝问题。2020年4月12日,李洪军为了咨询自己开办的采石厂迁址后环保安全生产等问题,电话邀约兴隆镇分管工业工作的张念斌到兴隆镇某酒店就餐。张念斌赴宴后被他人拍照并举报,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9月11日,李洪军、张念斌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枣阳市公安局太平派出所民警王强在疫情防控期间超范围举办婚宴并收受礼金问题。2020年4月20日,王强向单位报备个人结婚事宜“4月24日举办婚宴,宴请亲属,规模10桌”。4月24日中午,王强在某酒店举行婚宴,实际待客13桌,宴请对象除亲属外还有同学、朋友等11人,并收取礼金。当天晚上,王强又宴请枣阳市南城派出所5名同事并收受礼金。事后,王强又因结婚一事宴请了枣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王某,平林派出所所长常某、指导员鲁某,太平派出所民警朱某、内勤王某某,南城派出所民警陈某某等人。2020年9月29日,王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参加宴请的其他11名公职人员均受到组织处理。
      3.枣阳市新市镇治砂巡逻专班工作人员董雨违规操办儿子满月宴问题。2020年8月19日,董雨在新市镇某酒店为儿子操办满月宴,违规邀请除亲属以外人员参加并收取礼金,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0月12日,董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参加宴请的其他公职人员均受到组织处理。
      4.枣阳市熊集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张金明违规操办儿子结婚宴问题。2020年6月,熊集镇中心卫生院公卫科科长姚吉兵在得知张金明儿子要结婚的消息后,建议张金明请客吃饭提前祝贺。在征得张金明同意并确定宴请时间后,姚吉兵发起并扩散消息,召集本院干部职工及村医参加张金明的宴请,被群众举报,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9月29日,张金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礼金全部清退,姚吉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枣阳市农业农村局十里铺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钱仁民违规发放工资问题。2016年至2018年,钱仁民在任十里铺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在组织部门明确村级干部工资发放标准后,仍沿用其2014年提议并经村两委研究制定的工资标准,违规发放村干部工资,且其本人超标准领取工资。2020年11月16日,钱仁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工资予以收缴。
       6.枣阳市环城办事处上垱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文银收受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7月,张文银在担任上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收受上垱村四组村民郑某某及其亲属的礼品礼金,帮助郑某某办理建房手续。2020年12月7日,张文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枣阳市太平镇北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孙春林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2017年3月,孙春林违规报销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期间的个人手机电话费;2018年12月30日,经孙春林审批同意,北街村以“党员活动经费”的名义,给29名参加主题党日等党员大会的党员发放误工补贴。2020年10月30日,孙春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全部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