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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通报4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0-08-12 11:30:19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1.枣阳市新市镇熊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熊飞勇等3人对乱占耕地违规建房行为监管不力问题。2018年,熊岗村村民熊某兄弟三人向村民吴某购买熊岗村果园建房,经新市国土所认定,该房屋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熊某兄弟三人建房过程中,熊飞勇身为熊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未尽到属地管理责任,工作失职导致违规建房问题发生。新市镇住建分局(原城建服务中心)副主任邱中兴、新市国土所工作人员舒兴强,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日常巡查中工作不细致、巡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处理熊某违规建房问题。2020年7月23日,熊飞勇、邱中兴、舒兴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枣阳市七方镇闫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段万全违法占用耕地建设住房,七方国土所时任负责人赵雷对段万全乱占耕地违规建房行为监管不力问题。2001年12月,段万全身为闫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及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占用七方镇闫岗村五组耕地建设住房。七方国土所时任负责人赵雷明知道段万全没有合法手续违规建房,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且违规收取建房费,存在工作失职失责。2019年10月21日,段万全、赵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枣阳市杨垱国土所原所长董建国等4人对乱占耕地违规建房行为监管不力问题。2017年3月至5月,汪某在杨垱镇仲庄村占用耕地修建薄荷仓库及通道。期间,仲庄村委会委员高士成发现该违规建设行为,但未有效制止,也未上报处理。杨垱国土所原所长董建国及杨垱国土所干部刘建新、何发辉在违法建设查处工作中流于形式,未采取有效措施阻止汪某违法建设行为,亦未向上级部门报告,导致违法建设建成并长期存在,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8月2日,董建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建新、何发辉、高士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枣阳市琚湾镇吴坡村委会副主任沈峰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2016年7月,沈峰身为琚湾镇吴坡村委会副主任,违规在该村一般耕地上建设砖混房屋及水泥地坪,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3月5日,沈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