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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0-06-10 17:07:16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1、枣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四级警长张波等2人履职不力问题。2019年8月29日,张波及该中队三级警长李红军在办理枣阳市公安局辅警耿某交通肇事案过程中,未按规定对事故现场及肇事车辆进行详细勘察,且张波对待死者家属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3月7日,张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红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枣阳市吴店镇徐楼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周正学对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问题。2019年7-8月,枣阳市纪委、市攻坚办联合组织的该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专班检查发现,徐楼村存在未结合该村实际情况排查认领中央巡视反馈问题;对各类问题整改不主动、不深入、不细致,整改没有成效;对认领的“各地各部门存在漏学”问题仅组织了一次学习,印证资料单薄,未按照巡视整改相关要求建立档案;村“两委”,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对巡视整改工作不清不楚等问题。2020年3月17日,周正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枣阳市杨垱镇民政所职工陈朝锋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7月至2018年4月,陈朝锋在具体负责杨垱镇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期间,对杜庙村杨某某、光寺村汪某某等6位残疾人员已去世信息未及时核查上报并销号,导致财政部门多拨付此6人“两项补贴”款达一年以上。2020年3月30日,陈朝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枣阳市熊集镇红土村党支部委员、农经站长吴丰国等2人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0年至2019年间,吴丰国及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檀耀琼对粮食补贴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审核不认真,致使红土村二组村民吴某某将其承包但出租给他人,已改变土地耕种性质的部分土地仍作为粮食种植田地成功申报补贴,并违规领取补贴款,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5月13日,吴丰国、檀耀琼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枣阳市琚湾镇车站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钱建忠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2月,钱建忠在担任滚河车站段河库长期间,对辖区内水污染源整治工作履职不力,致使排污未达标企业未彻底关停,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20日,钱建忠在没有认真审核车站村四组村民李某某儿子已购买价值十余万元小轿车的情况下,违规为李某某申报建档立卡贫困户,致使其违规领取光伏分红。2020年5月18日,钱建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