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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通报6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9-11-29 17:23:26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1.枣阳市王城镇杜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谢远胜坐支集体收入问题。2014年4月,谢远胜在担任村委会副主任职务期间,未将村民唐某某上交的堰塘承包费入帐,而是用于公款招待支出。2019年6月,谢远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车河管理区红湾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唐明春等2人伪造虚假材料骗取移民补助款问题。2006年11月28日,唐明春和红湾社区党总支委员、财经委员黄明贤二人利用职务之便制作虚假证明资料,将其二人及唐明春妻子王某、大哥唐某某四人登记为库区移民,在2006年至2019年期间骗取移民补助款。2019年6月,唐明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黄明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枣阳市公安局平林派出所巡逻队长、辅警王建林违规收取入户公证费据为己有问题。2010年至2016年,王建林利用工作之便,在为车河管理区车河村外迁户办理户口时,收取外迁户入户费。除在办理入户公证时上交部分公证费外,剩余款项被王建林据为己有。2019年6月,王建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枣阳市公安局王城派出所民警程相政以权谋私问题。2018年7月1日,程相政在办理涉赌案件中,对收缴的赌资未制作法律文书进行扣押或收缴,也未上交单位,企图将涉案财物截留私分,当年9月,被单位调查后,程相政才将款项上交单位。2019年6月,程相政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5.枣阳市七方镇罗岗村党支部书记、主任罗德粉等3人向村民乱收费、设私小金库、坐支集体收入等问题。2011年底至2014年期间,罗德粉与罗岗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杨光兵,罗岗村原党支部委员、农经站长罗德定3人共同商议,按照建房位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向罗岗村建房群众收取金额不等的建房费。2012年,罗德定向罗德粉提议,将收取的部分建房费及枣阳市司法局拨付的新农村建设款放在账外,用于报销村干部个人请客送礼、公款招待、干部保险等不合理支出。2019年7月,罗德粉、杨光兵、罗德定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枣阳市刘升镇农业党支部副书记刘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问题。2006年至2010年间,刘升镇退耕还林大户习某为感谢刘洋在退耕还林工作中提供的帮助,送给刘洋感谢费,所收钱款被刘洋用于日常生活开支。2019年8月,刘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其违法所得被依法收缴。(枣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