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9-11-20 11:5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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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枣阳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指导员毛金华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8年12月14日,毛金华在为其子举办婚宴时,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2019年5月30日,毛金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枣阳市七方镇罗岗村党支部委员、妇联主席何小华公款送礼、变相发放津补贴问题。2012年至2014年期间,何小华在担任罗岗村干部期间,采取先个人垫付后从村里报销的方式,先后从罗岗村报销个人送礼款、干部保险款等款项。2019年7月22日,何小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枣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付建新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12月至2018年3月期间,付建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占用原单位加油卡为其本人和使用的私家车加油,并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加油费由原单位支付、报销,私车公养。2019年8月2日,付建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