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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通报8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9-09-06 08:48:52 |  来源:襄阳纪检监察网  |  点击量:

  1.枣阳市环城街道办事处刘桥村党支部委员、农经站长范真文截留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底,范真文私自截留刘桥村村民刘某某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未入村财务账,由其个人支配。2018年12月17日,范真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枣阳市太平镇付岗村村委会委员周利平违规领取农村低保金、医疗救助金问题。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周利平弄虚作假,以其妻张某某的名义违规领取农村低保金和医疗救助金并据为己有。2019年1月25日,周利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枣阳市太平镇民政办工作人员王正东评定农村低保工作失职渎职问题。2016年8月,王正东落实农村低保评定工作时不负责任,在入户核查村民张某某困难家庭信息时,不实事求是,将张某某婚姻状填写为离婚,导致村干部家属周某某违规领取农村低保和医疗救助款。2019年1月25日,王正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枣阳市太平镇三户刘村原民兵连长张学俭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1年至2012年,张学俭从该村退耕还林面积中提取部分面积填写在自己名下,违规领取退耕还林补贴资金,用于支付三户刘村建炕烟炉征地补偿;2011年7月,张学俭将低保户刘某某的低保金从信用社直接领取,用于支付小组修路、修堰塘等开支。2019年5月17日,张学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枣阳市太平镇崔当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学斌等4人挪用扶贫资金、坐收坐支集体资金问题。2016年1月24日,枣阳市人社局驻村工作队拨付给崔当村帮扶资金。2月6日,张学斌召集村党支部副书记刘付全,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詹停明商定将帮扶资金用于支付村干部工资和招待费。2015年春,崔当村村委会委员张学贞与张学斌、刘付全商定,将村自筹的修路款用于村集体其它支出。2019年1月25日,张学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付全、詹停明和张学贞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枣阳市鹿头镇张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张功保等2人失职渎职问题。2015年9月至2017年4月期间,张功保和村委会委员、精准扶贫责任人郑照兰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把不符合扶贫政策的张某某等四户申报为精准扶贫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4月4日,张功保、郑照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枣阳市太平镇桑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董荣来违规向五保户收取押金问题。2016年6月,董荣来在村民白某某申请享受“五保”待遇时,让其向桑园村交纳押金。2018年2月,桑园村将市驻村工作队扶贫款作为押金退还给白某某,被相关部门查处。2019年5月17日,董荣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枣阳市兴隆镇柏树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张心升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09年至2010年期间,张心升违规收取四川、陕西籍迁入户钱某、朱某等11户落户费,用于村务支出。2007年至2011年期间,张心升以妻子、儿子的名义虚报粮食面积领取粮食补贴款,用于抵作其个人工资。2012年至2018年期间,张心升将承包的鱼塘虚报为耕地套取粮食直补款和耕地保护款据为己有。2019年6月14日,张心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