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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7-30 09:01:47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一、枣阳市大阜山林场党支部书记、场长郭成贵违规套取去世职工工资发放抚恤金问题
       2010年至2012年,郭成贵擅自决定通过套取去世职工工资的方式解决大阜山林场去世职工抚恤金发放问题。两年共套取去世职工钱秀英退休费18568元、去世职工涂加友退休费23910元,用于发放这两人的抚恤金。2019年4月19日,枣阳市纪委给予郭成贵党内警告处分。
       二、枣阳市琚湾镇党委副书记钟文涛违规收费问题
       2014年,时任枣阳市琚湾镇党委组织委员的钟文涛,违规向该镇110名入党积极分子收取培训费每人200元共计22000元,用于该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党建办开支,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5月5日,枣阳市纪委给予钟文涛党内警告处分。
      三、枣阳市太平镇大王庄村原民兵连长王贤超违规变卖村集体资产据为己有问题
      2008年,王贤超私自将村集体所有的手套机以510元卖出,并据为己有用于自己家庭开支。2019年5月17日,枣阳市太平镇纪委给予王贤超党内警告处分。
      四、枣阳市太平镇大王庄村原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曹恒其等3人违规乱收费、截留挪用粮食补贴等问题
      2006年12月至2010年12月,经大王村“两委会”干部开会讨论决定,曹恒其与原村委会副主任陈光林和原党支部委员刘其家三人,以“建房占地补偿费”的名义向建房群众收取费用共计19800元。2013年至2015年期间,曹恒其、刘其家截留挪用村民的粮食补贴资金26199元。2007年1月至2016年12月,曹恒其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4户村民建房办证款12200元据为己有。2019年5月17日,枣阳市太平镇纪委给予曹恒其、刘其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光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