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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3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4-11 10:02:16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一、枣阳市鹿头镇原党委组织委员杨华等人作风不实、选人用人不严问题
       2013年3月,鹿头镇原党委组织委员杨华和鹿头镇原党建办主任逯强在任职期间,对该镇拾河村党支部书记任在兵任职考察和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将违法犯罪人员任命为党组织负责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杨华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逯强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1月28日,杨华、逯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枣阳市兴隆镇新鑫社区党委副书记、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农经站长蔡有志以权谋私问题
       2010年11月,蔡有志违规收取新鑫社区居民王某夫妇计生押金5000元并据为己有。2019年2月25日,蔡有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枣阳市杨垱镇店子村党支部副书记、农经站长高大全冒领种粮补贴问题
        2018年11月26日至2019年1月16日,杨垱镇店子村党支部副书记、农经站长高大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规为他人虚假申报种粮补贴,冒领种粮补贴1500元。2019年1月22日,高大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