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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通报6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11-15 11:18:33 |  来源:枣阳纪委 |  点击量: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其中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王城镇高庙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郭怀林违规处置并坐收坐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问题。2017年3月,郭怀林违反《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的规定,违规处置村集体资产资源;收入的发包款未入村集体帐,直接用于垫付农户水稻保险费用等支出。郭怀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王城镇高庙村村委会副主任廖齐泽违规处置并坐收坐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问题。2017年,廖齐泽违反《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的规定,违规处置村集体资产资源;收入的发包款未入村集体帐,直接用于泵站管理费用等支出。廖齐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琚湾镇蔡东村书记翟朝龙贪污公款、挪用并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2007年至2009年,翟朝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蔡东村集体资金至案发时仍未还。2012年至2018年,翟朝龙采取骗取、虚列支出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贪污公款,并采取收入不上账的手段,侵占村集体资金。翟朝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还因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合并处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杨垱镇红沙河村村医苏光生违规领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问题。2016年至2017年期间,苏光生在明知红沙河村四名公共卫生服务对象已死亡的情况下,编造虚假随访记录,申报领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并据为己有。苏光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琚湾镇琚庄村支部书记、主任琚会军违规申报贫困户问题。2014年3月,琚会军未严格按照贫困户程序评选,违规将该村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农经站长琚某安的父亲和母亲,村支部委员琚某学的母亲申报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琚会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南城办事处李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寇东明违规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问题。2015年至2017年期间,寇东明为完成上级考核任务,争取更多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虚报随访次数,违规套取国家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寇东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6起典型案例反映了部分基层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薄,放松自我要求,触犯法纪,受到了严肃的处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继续深化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下大力气纠正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利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放过,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扎实有效的成果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