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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通报5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7-12-26 14:51:29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一、随阳管理区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谢天伦违规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的问题

  2016年,谢天伦在担任随阳管理区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期间,重复申请棚户区危房改造户25户,共套取危房改造资金98万元。2017年6月23日,谢天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鹿头镇小王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汤清敏违规将不符合政策人员列入贫困户的问题

  2015年9月,汤清敏在任职期间故意隐瞒邬某实际收入,将其列入贫困户初选名单,脱贫时既没有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也没有真正落实帮扶措施,仅以计算收入的方式,将其列入脱贫对象。2017年9月7日,汤清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平林镇高冲村农经站长李国书违规申报农村五保特困供养户的问题

  2016年2月至2017年7月,李国书在负责收集李某五保特困供养资料工作中,未对李某进行入户调查,也未如实填写《枣阳市特困供养人员审核审批认定表》,导致将不符合条件的李某认定为农村五保特困供养户。2017年9月29日,李国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王城镇螺丝岗村党支部副书记、农经站长文乐运违规为不符合政策的人员申报孤儿生活费的问题

  2009年1月至2011年3月,文乐运在任职期间将不符合条件的李某确定为孤儿,并为其申报孤儿生活费共计39600元。2017年9月8日,文乐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南城办事处彭岗村支部委员彭宏涛在贫困户精准识别中工作失职的问题

  2014年7月,彭宏涛分管扶贫工作期间,在对南城办事处彭岗村一组村民刘某申请贫困户审核中,既没有深入细致的入户调查摸底,也没有安排相关人员进一步调查核实,在对申请人家庭财产、收入情况不清楚的情况下,就将不符合条件的刘某纳入了精准识别贫困户。2017年12月11日,彭宏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