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典型案例通报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简称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少数单位和个人存在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以及优亲厚友等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政治担当,压紧压实责任,现将8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樊城区太平店镇李家湾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刘春艳违规为其子女申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问题。刘春艳在担任太平店镇李家湾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期间,隐瞒家庭收入,导致其儿子、女儿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违规享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2250元。
2、南漳县薛坪镇石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江进军利用职权优亲厚友问题。
3、宜城市雷河镇中心福利院院长刘长生违反工作纪律、违规领取五保供养金问题。2013年7月至2017年4 月,雷河镇中心福利院4名五保老人先后死亡后,该福利院院长刘长生违反工作纪律,不及时上报情况,致使该福利院从宜城市民政局多领取五保金50970.5元,此款用于改善福利院五保人员生活。
4、宜城市雷河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张仁华工作失职问题。
5、襄州区龙王镇朱湾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李建忠违反群众纪律,为其亲属违规申报领取学前教育资助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6年期间,李建忠利用职权,违规为其孙子李俊锋出具虚假困难证明,申报领取2015年秋季和2016年春季贫困生学前教育补助共1000元。
6、谷城县五山镇广电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翟光明工作失职问题。翟光明在负责五山镇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作中弄虚作假,通过虚报农户信息违规获取301台户户通设备。其中以70元/台的价格出售100台,所得款项用于五山镇广电服务中心开支,另外库存201套。翟光明的上述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7、襄城区卧龙中学报账员徐圣挪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问题。2014年4月,徐圣利用担任卧龙中学报账员的便利,挪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5万元,借给他人用于经营活动,2015年5月归还到位。
8、保康县黄堡镇椴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伦根非法占有村民五保、低保金,帮助他人骗取扶贫产业补贴问题。2007年1月至2009年1月期间,王伦根先后领取并占有本村村民章某的五保金、陈某的低保金共计3748元。2016年,在本村村民陈某并未发展产业的情况下,经王伦根同意,将其他村民的天麻基地作为陈某发展的产业予以验收,导致陈某违规领取3000元的扶贫产业补贴。王伦根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村民的五保金、低保金,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在扶贫产业验收时弄虚作假,致使他人骗取扶贫产业补贴资金。
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当前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促进扶贫脱贫工作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手段。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强力推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有序、高效开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精准监督促精准问责,以精准问责促精准扶贫,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快查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对敢动群众扶贫“奶酪”的绝不放过。要树立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鲜明导向,对在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中落实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问题,坚决查处纠正,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果助力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