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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纪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6-08-23 16:18:23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今年以来,我市持续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二十一条意见贯彻落实,强化执纪监督检查,驰而不息纠“四风”,党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但是仍有个别单位或领导干部顶风违纪,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为进一步正风肃纪,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部分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襄阳市广播电视台党委副书记、副台长王志勇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王志勇在分管财务期间,襄阳市广播电视台累计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2000多万元。2016年1月8日,襄阳市纪委给予王志勇党内警告处分。

  2、枣阳市森林公安局党支部书记、局长陈爱军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2013年,陈爱军在主持枣阳市森林公安局工作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207447元。2016年2月4日,枣阳市纪委给予陈爱军党内警告处分。

  3、南漳县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原大队长张端清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2013年年底至2015年,张端清在担任南漳县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大队长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办案奖励共计204900元。2016年6月24日,南漳县纪委给予张端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樊城区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牛光山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2015年2月9日,牛光山违规为包括自己在内的两人发放津补贴共计0.56万元。2016年7月6日,樊城区纪委给予牛光山党内警告处分。

  5、襄州区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伟,党委委员、副局长陈保安,襄州区市政管理处主任罗书成违规发放福利的问题。2013年,罗书成为襄州区市政管理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分别发放端午节、中秋节补助共计15000元,并报张伟、陈保安二人审批同意。2016年1月25日,襄州区纪委分别给予罗书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伟、陈保安二人党内警告处分。

  6、老河口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周爱平违规发放福利的问题。2013年2月和5月,周爱平在担任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期间,以出差补助的名义发放4名干部福利17800元。2016年6月23日,老河口市纪委给予周爱平党内警告处分。

  7、谷城县紫金镇沈垭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胡雪违规发放福利的问题。2016年1月中旬,胡雪为全校11名教职工每人发放一件15年白云边,共计7975元。2016年5月30日,谷城县紫金镇纪委给予胡雪党内警告处分。

  8、襄城区欧庙镇杨集小学党支部副书记余龙建、副校长蔚帮国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2014年12月和2015年9月,余龙建、蔚帮国二人从学校食堂伙食费中给一名教师发放津补贴1200元。2016年7月1日,襄城区纪委分别给予余龙建、蔚帮国二人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典型的问题,均为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的顶风违纪行为。虽然中央、省、市三令五申、明令禁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但类似以加班、出差、节日值班以及工作奖金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现象还时有发生。

  全市各地各单位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要结合“六个专项治理”中财务报销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措施,加大力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行为。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决纠正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来提高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的错误观念。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注重抓早抓小,及时发现、纠正不良倾向和苗头,对顶风违纪的行为要零容忍、严惩戒并公开曝光,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