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监督曝光 > 正文

市纪委通报5起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中查处的典型 案例

发布时间:2016-07-30 11:49:46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1、琚湾镇马岗村支部书记、主任马武军冒领粮食直补款、违规为他人申办低保等问题

  (1)2006年至2011年,琚湾镇马岗村支部书记、主任马武军将本村林场80亩、5组土地143亩及3组土地35亩共258亩机动地面积分别以该村村民马某某、李某某等4人名字申报粮食直补款,6年共冒领粮食直补款120229.62元,全部入村集体帐目,用于村集体开支。(2)2012年,马武军利用职务之便为马岗村4组村民毛某某违规申报低保,收受礼品两条烟、两瓶酒;2013年,马武军利用职务之便为马岗村4组村名马某某违规申报低保,收受礼品两条烟、一箱牛奶。2016年3月30日,马武军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2、新市镇山头李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李辉等人冒领五保资金的问题

  2012年12月,新市镇山头李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李辉授意山头李村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农经站长王仁理对上隐瞒该村五保户张某某去世消息,并从张某某五保账户领取供养资金5904元。新市镇民政办党支部委员、会计骆锋对山头李村五保户生存状况掌握不实,对五保资金发放审核把关不严,致使国家资金被冒领。2016年6月13日,李辉、王仁理、骆锋三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兴隆镇大堰村支部委员、治调主任袁本军违规收取农业补贴的问题

  2013年袁本军在任大堰村支部委员、村治调主任、包保八组工作期间,将该组46亩耕地承包给胡某、伍某及其本人,农业补贴全部由袁本军本人领取。2014年至2015年,袁本军共领取农业补贴13332.22元,未入村帐,直接用于村集体开支。2016年7月17日,袁本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琚湾镇余咀村党支部书记刘兴武违规享受、套取粮食直补款的问题

  (1)2007年10月,琚湾镇余咀村党支部书记刘兴武与6组签订零星地承包合同,承包期10年。2012年全市机动地整改,枣办文[2012]24号明确规定,所有机动地、零星地必须完善承包合同,否则,一律暂停享受粮食补贴。2012年4月,刘兴武在未完善承包合同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自己承包的10亩机动地以二轮延包面积上报,并在2013年和2014年又违规领取了两年的粮食补贴款2974元。(2)2009年至2013年,琚湾镇余咀村党支部书记刘兴武指使该村农经站长杨某某将本村6组堰塘以村民周某某的名字申报16.4亩机动地直补面积,杨某某5年内共套取粮食直补资金12300元,全部入村账用于村集体开支。2016年7月17日,刘兴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太平镇西张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白兴建贪污危房改造资金的问题

  2014年8月,太平镇西张庄村党支部书记白兴建利用职务之便,未经村民代表评议擅自将其母杜某某纳入危房改造范围,并安排村农经站长高某某等人为其母办理虚假危房改造申办手续,后领取危房改造资金4500元。2016年7月18日,白兴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