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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6起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5-11-19 11:45:40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枣纪通〔2015〕7号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厉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现通报如下:
       1、枣阳市民防办综合科科长、会计汪栋滥用职权、贪污案
2011年至2012年,汪栋任枣阳市民防办综合科科长、会计,协助他人管理人防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工作期间,在枣阳市帝皇嘉园小区、香格里小区等六个小区未足额缴纳易地建设费履行人防义务的情况下,违反相关规定为承建商出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证明书,给国家造成损失700多万元。此外,汪栋还利用担任枣阳市民防办报账员的职务便利,采取收款不开发票、打白条等手段,先后将收取的30多万元易地建设费据为己有,用于个人挥霍,2014年10月,因贪污罪被枣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15年3月,枣阳市纪委监察局给予汪栋开除党籍处分和行政开除公职处分。
       2、枣阳市熊集镇耿集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科长郜秀荣非法索要钱物案
2014年1至6月,郜秀荣在枣阳市卫生局、枣阳市财政局开展2014年上半年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基药专项补助考核工作中,给熊集镇耿集卫生院辖区内村医耿某某、黎某某、赵某某的卫生室多打分。事后,郜秀荣以“退点钱以后管饭用、多给了你们补助要退回来”等理由向以上村医索要钱物。2015年5月21日,枣阳市纪委给予郜秀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枣阳市平林镇范湾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刘世运虚报种植面积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案
2005年9月30日,刘世运与范湾村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集体耕地13.6亩。2009年至2013年,刘世运虚报家庭种植面积27.2亩,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1944.96元,据为己有。2015年4月2日,枣阳市平林镇纪委给予刘世运党内警告处分。
       4、枣阳市七方镇贾岗村党支部书记高光文虚报冒领挖堰塘奖补资金案
2012年7月,枣阳市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堰塘整治实行以奖代补。高光文利用担任贾岗村党支部书记职务之便,虚报冒领挖堰塘奖补资金15541元,其中5000元用于上交社会抚养费,以村名义借给何永忠2000元,余款8541元据为己有,用于本人日常开支。2015年4月3日,枣阳市七方镇纪委给予高光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枣阳市吴店镇喻咀村党支部书记李兆江非法索要钱物案
2012年8月至2014年底,李兆江以帮助农户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为由,分别向喻咀村六组村民张某某、柏某某,喻咀村四组村民蔡某某索要现金,共计3500元据为己有。2015年4月26日,枣阳市吴店镇纪委给予李兆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枣阳市兴隆镇柏树村代理农经站长张宝全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案
2012年秋,枣阳市兴隆镇柏树村在登记种粮面积时,张宝全利用担任代理农经站长职务的便利,将本村3名去世村民耕地面积共计7.19亩统计在自己户头上,粮食直补款直接打入本人“一折通”存折上,2013年至2014年共领取粮食直补款2341.59元,据为己有。2015年2月4日,枣阳市纪委给予张宝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层层传导压力,坚持“一案双查”。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四个专项治理”和“三个专项整治”工作,紧盯基层干部贪挪挤占专项资金和索贿受贿的腐败问题,公共资源、资产管理方面的腐败问题,征地拆迁中的腐败问题,基层教育领域的腐败问题,基层医疗领域的腐败问题,执法不公、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腐败问题等,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网络反映以及其他执纪执法部门提供的基层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筛查,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快查严处,集中突破一批涉及农村基层站长、所长、校长、院长、村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等“小五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严肃处理一批违纪违法人员,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以此将“四个专项治理”和“三个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有效遏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中共枣阳市纪委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