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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侯明成、宋发章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5-11-16 09:16:26 |  来源:未知 |  点击量:
枣纪通〔2015〕11号
        
     今年,枣阳市环城纪工委发现并查处了环城办事处侯井村党支部书记侯明成、党支部副书记宋发章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违规发展党员的问题。现通报如下:
     2013年6月15日,枣阳市环城办事处侯井村党支部召开大会,通过并接受申请人侯某某为预备党员。预备期间,侯某某没有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未取得建房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一般耕地上违法建设房屋。侯井村党支部书记侯明成、副书记宋发章明知侯某某预备期间存在违法建设行为,不符合党员转正要求,却故意隐瞒事实,侯某某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一路“绿灯”通过,直至2014年12月20日,转正决议上报环城办事处党工委批准时,才被发现并制止。
     综上所述,侯明成身为侯井村党支部书记,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对违法建设制止不力,违反了组织人事纪律;宋发章身为侯井村分管党务工作的党支部副书记,履职不力,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违反了组织人事纪律。枣阳市环城纪工委给予侯明成、宋发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该案的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市委坚决维护组织人事纪律的严正态度,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自警自省,引以为戒。
    一是强化曝光,学习推广。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典型案例的公开曝光力度,通过曝光震慑那些想搞不正之风的人,让广大党员干部思想上敬畏党规党纪,行动上自觉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同时,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提高政德修养水平、把握行为坐标尺度,不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二是坚持原则,严把关口。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组织人事干部要敢于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勇于担当,把好关口,不能当“老好人”、“滥好人”,习惯于“做好事”、“顺人情”。要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树立良好的用人导向,认真落实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使党员干部真正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三是加强监督,严肃追究。侯明成、宋发章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再一次证明,加强监督检查是规范党内制度,落实政策法规的重要保证。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不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人事纪律的,要按照规定对党组织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真正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失责必究。
 
                             
                                 中共枣阳市纪委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