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原辅警杨静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发布时间:2020-12-09 10:54:51 |
来源:枣阳市纪委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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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枣阳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枣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原辅警杨静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枣阳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政委张毅职务上的影响,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
杨静身为中共党员,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职务违法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枣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静开除党籍处分;责成枣阳市公安局对杨静予以解聘;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杨静身为中共党员,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职务违法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枣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静开除党籍处分;责成枣阳市公安局对杨静予以解聘;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